2023-06-29 徵聘112學年度第2學期視傳系編制內助理教授以上師資

壹、依據「大學法」、「教師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」、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」、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」等有關法令辦理。

貳、徵聘系所、需用名額及詳細內容:

學院別

系所名稱

需用名額

師資需求

學術專長

其他特殊要求條件

聯絡人

設計學院

視覺傳達設計系

1

  • 資格:具博士學位(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)者。
  • 學術專長:

(一)具攝影、印刷、視覺

    傳達設計、影像實務

    與理論專業能力,且

    有大專院校設計創作

    課程之教學經驗者。

(二)具跨領域整合能力,

    有指導專題設計等本

    系主軸課程之能者。

(三)具國際視野,以曾參

    與國際藝術創作交

    流、執行國際研討會

    或工作營等相關經驗

    者尤佳,可協助系所

    國際交流事宜。

(四)具備撰寫與執行教育

    部、國科會及產學合

    作計畫案能力。

(五)具教學熱忱,且協助

    系所行政業務推廣。

 

 

  • 應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。
  • 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(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,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)
  • 檢附文件:(請依序排列)
  • 本校新聘教師應徵表(含個人履歷及自傳,檔案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處下載)。
  • 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證書、學士、碩士、博士歷年成績單、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。
  1. 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  2. 業界經驗證明資料:依「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」檢具相關證明。
  • 歷年研究期刊論文發表、展演、產學或專利一覽表。
  • 代表著作 2~3 篇以上。
  • 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(含必修與選修課程)。
  • 未來研究方向。
  • 推薦函2封
  • 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(如語言能力、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) 。
  • 所寄資料,無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

聯絡人:

蔡雅如

聯絡電話:

05-5342601轉分機6201

電子郵件:

tsaiju@yuntech.edu.tw

參、公告日期及方式:

一、公告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7月20日(星期四)

二、公告方式:

(一)本校網站:http://www.yuntech.edu.tw/

(二)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

(三)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:http://tjn.moe.edu.tw/

肆、報名資格條件:

一、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。

二、依「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」聘用者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得不具博士學位。

伍、報名方式:

一、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20日(星期四)止,以郵戳為憑。

二、方式:應檢具各系所所需求之表件外,並檢附切結書(如附件)、學、經歷證件、身分證件影本、主要著作目錄、作品集、專長領域、可開授課程之講授大綱、授課講義教材及參考資料、親筆自傳、教授推薦函二封、研究計畫。併同「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表」掛號郵寄:〔64002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設計學院辦公室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 (一)未有教師證書者,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。

          (二)持國外學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
          (三)持國外經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。

陸、錄取報到及應聘事宜:

一、本校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於限期前,持相關證件並繳交最近一個內之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報告(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)報到應聘。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,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但以補足本次徵聘缺額為限。

二、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,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,或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,均註銷其錄取資格。

柒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「大學法」、「教師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 

捌、表單下載  doc  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