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3-02 臺中市第27屆大墩美展 徵件

壹、 目的

為提昇藝術創作水準,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。

貳、 辦理單位
一、 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二、 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、臺中市第27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、臺中市立美術館籌備處

參、 參賽資格
一、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。
二、 不限參賽類別,但每類限送一件,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。
三、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、損害他人著作權益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,若有上開之情事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資格,自參賽隔屆起算3屆內不得參賽,已發給之獎金、獎座、獎牌、獎狀予以收回。
四、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108年(含)以後之創作,曾在公開徵件比賽(學校除外)中得獎、入選之作品(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)不得參賽。
五、 版次性之藝術創作(如版畫、雕塑、數位藝術等),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即視為不同作品,不得重複參賽。
肆、 徵件類別:墨彩、書法、篆刻、膠彩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攝影、雕塑、工藝、數位藝術等11類。

肆、 連絡電話

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,並隨時公告於臺中市大墩美展官方網站首頁/最新消息項下;相關洽詢事項,請電洽04-22289111轉25217黃小姐。

官方網站: https://www.dadunfae.taichung.gov.tw/index.php?inter=news&id=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