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6-17 111年藝文特展徵件計畫

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(以下簡稱本所)為推廣藝文活動,促進場館運用,鼓勵藝術家創作及分享,特訂定本計畫。

 

申請資格:

(1)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。

(2) 不限領域及媒材,凡從事各項藝文創作或藝文收藏,於該領域具3年以上創作或研究之經驗者。

 

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111年3月21日(一)止

收件方式: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或專人親送至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中山堂業務組,請於信封註明「111年藝文特展徵件計畫申請」。郵寄以郵戳為憑,親送非上班時間恕無法受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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